可收回物指收回后通过再加工能成为出产质料或通过收拾可再利用的物品等。更浅显一点讲便是“能卖钱的”。
1、玻璃类:包含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等。*留意:镜子不归于可收回物,因为其背面有一层镀银覆膜,去除本钱很高,不符合玻璃的收回规范,因而镜子归于其他废物。
2、废纸类:包含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工作用纸、广告纸、纸盒等等。*留意:纸巾和厕所纸因为水溶性太强不行收回,因而归于其他废物。
3、塑料类:塑料盆、塑料玩具、洁净的塑料餐盒和餐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留意:一次性塑料餐具如果有油污菜汤等,则归于其他废物,未运用或整理洗刷洁净的为可收回物。
4、织物类:废旧衣服、书包、洁净的床布等。*留意:脏污的衣服收回价值很低,因而归于其他废物。
5、金属类:易拉罐、金属耳钉、金属厨具等金属制造的产品。*留意:易拉罐应领先铲除残留物,并进行简略冲刷晒干,并踩扁压实后,再投进进可收回物废物桶。
可收回物有几点投进要求,一是可收回物应尽或许坚持枯燥洁净,防止遭到污染。二是废纸箱投进前应尽量规整压平,快递包装盒去除胶带。三是立体瓶罐式可收回物(如可乐瓶、牛奶罐、洗衣液桶、洗发水瓶等)应清空内容物、洗净晒干后投进。四是易破损、有尖利边角的可收回物请连带包装或包裹后再投进。